挖掘城市道路许可

   1、事项名称:挖掘城市道路许可 

  2、法定行政机关: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 

  3、法律依据: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(国务院令[1996]198号): 

  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,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,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,方可按照规定挖掘。 

  4、办理期限:20个工作日 

  5、承诺期限:20个工作日 

  6、是否收费:是 

  收费依据: 

  )、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七条(国务院令[1996]198号) 

  )、《北京市临时占用道路管理办法》(北京市人民政府令[1993]19号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)  

  ()、《北京市物价局、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收取占道费(试行)的批复》(京价(收)字[1994]185号)  

  此外,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,对于挖掘城市道路应当收取挖掘修复费,此项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。 

  7、办理地点:道路设施科 

  8、联系电话:88487225 

  9、服务指南: 

  临时占道、挖掘城市道路核准工作分工: 

  (一)、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负责市管道路的核准工作。 

  (二)、各区(县)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区(县)管城市道路的核准工作 

  (三)、非市、(县)管城市道路,有合法的产权人并负责养护维修的,以及无明确产权人并无维修养护部门的,由所在区、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核准。 

  受理条件: 

  (一)、掘路施工申请(盖建设单位章)。内容包括:挖掘道路位置、范围、性质、时间、采取的相应措施及挖掘原因等; 

  二)、授权委托书(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;   

  (三)、城市规划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批准文件; 

  (四)、工程设计图纸(有市规划委盖章的路由图)一式三份; 

  (五)、掘路施工方案(盖施工单位章)。内容包括:工程概况,施工位置图,施工方法,进度安排,施工围挡措施,回填方案,保证质量、工期、安全以及文明环保施工的具体措施等(一式三份);   

  (六)、掘路现场外线平面图、外线纵断面图、回填剖面图(一式三份);  

  (七)、掘路核准申请表、占道核准申请表;(表头盖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公章)

  (八)、施工现场、其它地下管线资料及安全保护措施、应急措施; 

  (九)、交通导行方案及导行图; 

  (十)、承诺书、防汛措施、冬季施工措施。 

  审核标准: 

  (一)、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,申请理由充分、合理; 

  (二)、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年内、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;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,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; 

  (三)、每年1115日至次年315日,原则上不准掘动路面; 

  (四)、掘路施工方案合理、可行。 

  10、服务表格:海淀区掘路核准申报表 

  11、办理流程图:(见附件) 

    12、办理部门:道路设施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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